【事件】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该政策曾于2021年12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各省积极响应,包括宁夏、辽宁、广东、山西、新疆等地均积极开展风电场升级改造示范,规模约4GW,本次政策正式落地有望进一步打开升级改造市场空间。
【政策要点】
改造对象:以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风电场改造为主,同时新增鼓励单台机组小于1.5MW的风电场进行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场应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条件可继续运营。
申请流程: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发电企业提出的风场改造升级需求,结合本地区情况,按年度编制省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
补贴情况:并网运行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项目,每年补贴电量按实际发电量执行且不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5%。
电价:补贴电量范围内仍执行补贴电价,超出部分电量执行当下平价政策。
政策期限和适用范围:本办法的有限期为5年,海上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点评】
根据CWEA,截至2022年底,陆上风机累计装机量365GW,其中2MW以下单机容量风机装机量超100GW【1.5MW以下单机容量风机占比3%(11GW),1.5-1.9MW风机占比24.6%(90GW),2-2.9MW风机占比45%(164GW)】。
本次《办法》发布,打开了陆风存量改造市场,叠加新增装机需求,将显著推动行业景气度提升,加速需求释放,促进风机大型化迭代。改造相较新建省去用地审核等多方面的手续困扰,开工建设节奏将有明显提升。此次“允许延后退役时间”可进一步盘活存量风电场,进一步刺激改造需求释放,提升存量电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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