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实务-
【基金实务】
2014-06-05

聚焦基金互联网直销模式创新自阿里巴巴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了余额宝试水互联网金融以来,其短时间内带来可观的销售规模增长,吸引了各大基金公司纷纷推动自身销售平台的电商化。随着后余额宝时代涌现出各种基金互联网直销模式的创新,对于这种创新现象笔者试图通过整理和归纳,以法律角度解析各种创新模式背后的本质,以明确其中建立的法律关系。以往提及基金的互联网直销,即基金公司将其传统的柜台直销业务拓展到互联网,通过公司网站上的网上交易栏目为投资者办理开户、交易等直销业务,可以说是对传统直销模式进行的一种简单的互联网化。余额宝的诞生对这种互联网化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而这一改造与之前相比,根本的差别就在于直销系统平台由基金公司自有转化为嵌入到了第三方的平台之上。因此,基金互联网直销模式的创新,其本质是基金公司联合电商建立起嵌入式的基金直销系统,而电商之所以能够介入基金公司和基金投资者之间的直销业务关系,是源于新《基金法》的修订,而电商也在基金直销业务中扮演了基金服务机构的角色。基于具体规范的法律以及电商提供的服务不同,现有嵌入式的基金直销系统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基本的合作模式:第一种是基金公司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