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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重点点评:火电市场电价浮动范围扩大至20%

10月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10%~15% 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华宸未来基金点评:


市场化是改革的核心要点。会议明确推动火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对于高耗能行业用电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 20%的限制,不仅有望以市场化手段解决高耗能企业盲目扩张的能耗双控问题,同时标志着我国电价机制由多年的“计划”和“市场”双轨并行制,开始向完全市场化迈进。


发电侧和用电侧(主要是高耗能)共同承担煤价上涨。高耗能部分对应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约30%,市场交易程度最高,煤价的成本端可以通过电价有效传导。极端乐观情况下,综合电价税后度电上涨0.1元/度,相当于300-400元/吨的标煤涨幅(长协比例较高的央企入炉煤价同比上涨约500元/吨),这意味着火电的盈利能力在当前煤价下还是很难回到去年同期的水平,但不会亏损现金流。

综上,虽然无法使煤电获得超额利润,但市场化电价的逐步放开利好电力运营商的盈利模式,火电板块现金流改善,具备了加快投资新能源运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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