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廊坊永清台湾城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4年5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廊坊永清台湾城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于2014年4月2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4年5月22日。根据本计划的认购和市场情况,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将本计划初始销售截止时间提前至2014年5月19日,即2014年5月20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认购申请。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德同共盈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于2014年4月2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4年5月22日。根据本计划的认购和市场情况,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将本计划初始销售截止时间提前至2014年5月19日,即2014年5月20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认购申请。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鹏欣赣州水游城五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4年5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佳源桐乡罗马都市5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4年5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佳源桐乡罗马都市5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于2014年4月1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4年5月16日。根据本计划的认购和市场情况,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将本计划初始销售截止时间提前至2014年5月6日,即2014年5月7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认购申请。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华宸未来-廊坊永清台湾城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5月5日开始募集。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咨询相关情况。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中普城市广场C类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本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4年5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中普城市广场B类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的开放期为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8日,即由2014年5月9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参与退出申请。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正荣金融财富中心五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的开放期为2014年5月5日,仅一天。即由2014年5月6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参与申请。根据本计划资管合同,本计划在存续期间将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但不开放计划份额的退出,也不开放违约退出。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