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旭辉北京空港中心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该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4年1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中艺达晨二期艺术品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4年1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华宸未来-长兴莱茵河畔项目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1月15日开始募集。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咨询相关情况。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长兴莱茵河畔项目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该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4年1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正荣金融财富中心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的开放期为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21日。即由2014年1月22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参与申请。根据本计划资管合同,本计划在存续期间将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但不开放计划份额的退出,也不开放违约退出。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华宸未来-佳源桐乡罗马都市3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1月13日开始募集。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咨询相关情况。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华宸未来-合能成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1月13日开始募集。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咨询相关情况。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经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华宸未来-隆基泰和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12月3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期截止日为2014年1月10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华宸未来-隆基泰和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华宸未来-隆基泰和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等文件的规定,经与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计划募集期延长至2014年1月17日。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咨询相关情况。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雅居乐中山项目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的开放期为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17日,即由2014年1月18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参与申请。根据本计划资管合同,本计划在存续期间将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但不开放计划份额的退出,也不开放违约退出。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雅居乐中山项目基金二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该计划)。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于201年1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登记确认,自该日起合同生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特此公告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