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宸未来-交行-盛渔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已于2013年01月09日起开始初始销售,原定销售截止日为2013年02月08日。在初始销售初期,广大投资者认购非常踊跃。根据初步统计,本计划初始销售的计划份额总额和认购人数均已达到《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鉴于目前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本计划初始销售的计划份额总额预计将超过本计划投资说明书和销售计划中拟首发募集规模的上限,根据本计划投资说明书和销售计划的有关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期间自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提前满足《试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的,资产管理人可与代理销售机构协商后提前终止初始销售,并在资产管理人和代理销售机构网站及时公告,即视为履行完毕提前终止初始销售的程序。资产管理人发布公告提前结束初始销售的,本资产管理计划自公告之时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及相关法律规定,经本计划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本计划代销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计划的初始销售,初始销售截止日由原定的2013年02月08日提前至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