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中普城市广场B类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的开放期为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1日,即由2014年3月22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参与/退出申请。
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