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兴业银行•晋愉大岭湖四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于2013年11月2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3年11月26日。根据本计划的认购和市场情况,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将本计划初始销售截止时间提前至2013年11月21日,即2013年11月22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认购申请。
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