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斐雅尚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关于华宸未来-雅居乐中山项目系列基金、华宸未来-歌斐雅尚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15-05-27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根据《华宸未来-雅居乐中山项目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宸未来-雅居乐中山项目基金二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宸未来-雅居乐中山项目基金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宸未来-歌斐雅尚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下称《资管合同》)第七节第(一)章第1条第(1)点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按照未知价原则,即参与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份额的净值进行计算,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以金额申请。同时,根据《资管合同》第七节第(一)章第1条第(5)点规定:资产管理人在不损害资产委托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2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提前2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由于不影响收益分配,故本计划参与价格的变更不会损害资产委托人权益。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9日起对《资管合同》第七节第(一)章第1条第(1)点进行变更。原资管合同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按照未知价原则,即参与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份额的净值进行计算,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以金额申请。现更改为: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按照已知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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