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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医保谈判药品续约征求意见稿点评

【事件】

2023年7月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关于符合简易续约的品种及其降幅指导维持2022年温和细则不变,新增简易续约内容。


【点评】

(1)谈判进入目录且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8年的药品,可以纳入常规目录管理。

(2)对于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4年的品种,支付标准在前述计算值基础(按基金实际支出/基金支出预算的比值梯度降低支付标准5-15%,按金额上限梯度降2-10%)上减半。一二条整体利好远期价格预期。

(3)2022年通过重新谈判或补充协议方式增加适应症的药品,在今年计算续约降幅时,将把上次已发生的降幅扣减。有一定预期成文,上次医保信迪利单抗、维迪西妥、恩沙替尼实际降幅小于当时的市场测算。

(4)医保基金支出预算从2025年续约开始不再按照销售金额65%计算,而是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计算,原“二、规则”下2亿元、10亿元、20亿元、40亿元,从2025年开始相应调增为3亿元、15亿元、30亿元、60亿元。放宽远期续约降幅的节点上限。

(5)企业可申请通过重新谈判确定降幅,重新谈判的降幅可不一定高于按简易续约规则确定的降幅。


【观点总结】

从调整规则来看,此次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谈判更加温和合理,有利于创新药品种在专利期内稳定增长,同时说明了医保端在腾鸟换笼的过程中对创新药品种的支付支持,利好国内布局丰富进入商业化放量或兑现期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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