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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长兴莱茵河畔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临时公告二

尊敬的委托人:

我司管理的“华宸未来-长兴莱茵河畔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计划”)由于销售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支付2014年第三季度利息。经我司督促,长兴振宇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融资人”)已于9月30日支付第三季度利息,我司现已收到该款项。由于明日即开始国庆长假,假期中无法进行利息分配操作,我司最迟将于节后两个工作日内分配完毕。

本计划本季度利息兑付风险已经得到化解,后续我司也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力度,督促融资人加快销售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