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投研观点 >  华宸未来重点点评:中医药传承创新

华宸未来重点点评:中医药传承创新

2021年12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1)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主要涉及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也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中医药机构可暂不实行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

3)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可继续加成25%销售,非饮片的中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

4)将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充分利用“双通道“——医保渠道拓展到零售药店。


综上,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利好中医医疗服务相关赛道;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执行DRG付费,已实行地区适当调高中医病种系数和分值DRGs,表明对中药支持的态度和医保对中医药整体支持的力度;中药饮片可继续加成25%销售,利好未来中药饮片在医院渠道的持续增长。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本机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不代表基金实际持仓。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基金管理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并确认已知晓并理解该产品特征性与相关风险,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