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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涉疫诈骗套路多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支

防疫刻不容缓,防线坚不可摧。疫情期间,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立足广西区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引导义务机构合力筑牢洗钱风险防线。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通过微信群发布18则通知,适当推迟义务机构年度报告报表及分类评级材料报送时间并调整报送方式,同时建立法人义务机构指导专人负责制和业务问题及时答复制,疫情期间共答复义务机构问题80余个;强化对广西反洗钱系统的跟踪督促,以疫情防控为先,及时指导义务机构重点关注特殊时期洗钱风险,采取多种应急服务措施。各义务机构在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采取启动应急预案、适当延长业务操作时间、引导客户选择非面对面方式提供服务等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反洗钱工作。

我们注意到,疫情期间,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此情况,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反洗钱处迅速行动,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在广西的,利用微信等支付工具实施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并及时向义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加强对疫情期间特殊防护品的异常交易监测、分析和研判。同时也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注意事项划重点~

诈骗手法一:利用小额交易骗取后续资金。不法分子先与受害人进行小额交易,交付少量口罩后,引导受害人订购大批量的口罩,在收取大额货款后将受害人拉黑,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案例121日,广西桂林警方破获一起以境外贩卖口罩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不法分子在越南登记虚假身份信息,以售卖越南货源口罩为名在网上发布广告,通过微信与受害人进行了一次小额交易,取得了受害人的信任,在其再次下单并打款31.5万元后,拉黑受害人。

诈骗手法二:盗用防疫物资交易图片谋取货款。疫情期间不法分子利用从互联网上下载的防疫物资和交易信息图片,获取受害人信任,随后骗取货款。

案例227日,广西柳州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提前介入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夫妻从网上下载大量口罩图片和交易信息截屏,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虚假广告,货款到手后即将买家微信拉黑,案件涉及金额共计22万余元,受害群众达十多名。

诈骗手法三:冒充老师骗取信任设下陷阱。不法分子利用疫情期间学校延迟开学乘机敛财,冒充老师以缴纳培训费、课本费、资料费等名义要求学生家长向指定账户汇款。



案例3213日,宾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了涉及7名学生家长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杰、吴某凯以疫情期间不能到学校现场缴纳学费为由,向学生家长诈骗培训费、课本费、资料费。

 

上述利用疫情实施的诈骗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此提醒您:

一是购买防护用品须通过正规渠道,谨慎进行线上私人交易,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二是涉及费用缴纳,请多渠道核实收费人身份,切勿匆忙转账、缴纳不明的费用。

三是切勿点击不明链接,不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和密码等敏感信息,注意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