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新益州城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投资期为24个月,于2015年9月22日到期,自2015年9月23日起开始清算。
特此公告。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