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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招商地产”(股票代码:000024)、“金证股份”(股票代码:600446)和“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年8月27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报告。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