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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鹏欣赣州水游城五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

根据《华宸未来-鹏欣赣州水游城五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第七节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约定,资产管理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满一年时设立一次年度开放期,资产管理人将根据规定接受符合条件之委托人的退出预约申请,并接受新投资人申请参与。

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决定:“华宸未来-鹏欣赣州水游城五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的年度开放期设置为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即由2015年5月13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计划的参与/退出申请。

投资者可在公告日至年度开放期起始日前向本计划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交参与/退出预约申请,我公司将在开放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正式接受资产委托人的参与和退出申请。

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