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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廊坊永清台湾城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前清算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华宸未来-廊坊永清台湾城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计划”)自2014年2月20日起合同生效,投资起始日为2014年2月24日。根据《华宸未来-廊坊永清台湾城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四节第五款,自投资起始日届满12个月之后,资产管理人可根据投资实际状况宣布提前结束。现拟定于2015年2月23日提前清算。

特此公告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